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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市政府召开第十八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5-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海宁市 字号:[ ]


昨天,市长曹国良主持召开十五届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海宁市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政策意见。

会议集体学习了《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要求每一名河长牢固树立起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好各自承担的法定职责,将我市治水工作推向纵深,确保涉河无违建、无排污口。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尽快谋划和落实治水新举措。

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宁市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生态宜居和大花园建设,力争率先实现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率先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高质量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会议指出,要更好地统领和统筹各项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查找短板和问题,坚持探索好做法、延续好经验,解决薄弱环节;要按照行动要求,抓紧抓牢关键节点,稳步推进实施,确保实现目标。

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宁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旨在通过一系列积极举措,持续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加强要素供给,推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使我市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更强、主体质量更好、创新动力更足、外贸拓展更快、营商环境更佳,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要通过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创业创新热情,引导有潜力、有效益的小微企业持续发展;要结合整村清零,为小微企业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生产经营场所,鼓励有做大愿望的小微企业向两创园区集聚。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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