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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起重启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www.cnqgmh.com? 2018-06-14??来源: 海宁日报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据嘉兴住房公积金官网 今年5月21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18年6月20日起在嘉兴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日前,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全市重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细则。今年年内,公积金中心将分期分批受理2017年3月31日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分中心获悉,海宁按照此细则执行。
 

据嘉兴住房公积金官网  今年5月21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18年6月20日起在嘉兴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日前,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全市重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细则。今年年内,公积金中心将分期分批受理2017年3月31日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分中心获悉,海宁按照此细则执行。

嘉兴商转公20日启动首轮受理,总体办理原则一是“先贷先转”,即先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本通知商转公办理条件的,优先办理;二是“谁发放,谁受理”,即统一由位于银行的公积金延伸网点受理。

受理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0日至7月31日。受理2016年10月9日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2.8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2016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3.10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4.2019年度受理的有关要求,届时将另行公布。

特别提醒: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可同步申请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手续,但仅限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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