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三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促统计工作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以“三坚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深化统计机关规范化建设,带领干部职工积极落实争先创优强履职的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较大进展。
一、坚持着眼全局抓部署。一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及早制定了《2018年海宁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18年海宁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确定重点任务和个性化任务。二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到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责任人,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录入市纪委党风廉政动态监管平台,在季末、年末由局党组对全局干部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二、坚持载体创新抓教育。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和各级纪委正风肃纪通报文件精神,制定《2018年中共海宁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夜学)学习计划》。狠抓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和自学,反复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局年度学习计划,突出规矩、纪律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二是定期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提出工作要求。三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廉政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观看《郑义门》、《胜利之盾》等警示教育片,赴杭州南郊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同时要求全体党员自觉开展自学廉洁海宁微信公众号的空中微廉课等内容,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坚持常态长效抓过程。一是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督促各分管领导及时查找分管工作中的风险源、风险点,突出抓好人员行为风险、机关财务风险、数据质量风险等风险点的防控。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努力提高数据质量。二是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实行分管财务领导、财务、经手人等多人审签的内部财务牵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规模接待,杜绝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平台派车管理规定,做好事前审批、事后备案。三是执纪问责机关日常监管“五步联动”,即年有计划,季有通报,周有记载,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到统计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