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新闻 | 公开 | 办事 | 服务 | 地图 | 互动 | 更多 |
通知公告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告

www.cnqgmh.com? 2018-07-11??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海宁康盛塑料母料厂等580户企业、海宁市隆欣水上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海宁康盛塑料母料厂等580户企业、海宁市隆欣水上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6 年度、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
 

海宁康盛塑料母料厂等580户企业、海宁市隆欣水上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海宁康盛塑料母料厂等580户企业、海宁市隆欣水上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6 年度、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终止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将进入“黑名单”,并受到相关信用联合惩戒。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87230507。

海宁康盛塑料母料厂等580户企业、海宁市隆欣水上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详见中国海宁http://www.cnqgmh.com/)---政务信息---通知公告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2016、2017两年未年报企业(剔除海关多报合一企业).xls2016、2017两年未年报农专社.xlsx



分享到:
0


隐私安全?|? 版权保护?|? 联系我们?|? 意见征集?|?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海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