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4月涉案车辆处理第二次公告
www.cnqgmh.com? 2018-06-28??来源: 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公 告
2018年4月30日前,共有160辆车辆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请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证件(证明、凭证)到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具体车辆详见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qgmh.com/) 特此公告.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