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XX税务局公布继续执行、全文失效废止和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意见的公告
www.cnqgmh.com? 2018-07-06??来源: 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为贯彻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现将《XX税务局公布继续执行、全文失效废止和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待新机构名称公布后,将以新机构名义予以公告)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现将《XX税务局公布继续执行、全文失效废止和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待新机构名称公布后,将以新机构名义予以公告)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
电子邮箱:czj@haining.gov.cn
传真电话:0573-87292135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邮编:314400
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