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4月涉案车辆处理第一次公告
www.cnqgmh.com? 2018-06-21??来源: 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各位车主:
2018年4月,共有173辆车辆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扣留。现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超过三十日没有向交警大队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以及接受处理后或事故车辆在开具放车单返还后,未及时领取。请以下车主自公告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抓紧到相关办案单位或停车场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进行公告、处理。
特此公告。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